霍布斯

【介紹】: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高潮時期杰出的唯物主義哲學家。出身于牧師家庭,牛津大學畢業后,當貴族的家庭教師。他多次旅游歐洲,結識了許多科學界、哲學界名流,擔任過弗蘭西斯·培根的秘書。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初期逃亡法國,克倫威爾執政時回國。復辟時期,因發表過《利維坦》一書遭到迫害。主要著作有:《論公民》、《利維坦》、《論物體》、《論人》等。
在政治上,霍布斯站在資產階級和新貴族一邊,從資產階級人性論出發,批判為封建統治服務的“君權神授說”,為資產階級奪取政權和鞏固政權造輿論。在他看來,國家產生之前,社會處于“自然狀態”中,每個人都受“利己心”的支配,為了保存自己就要排斥和消滅別人,“人對人就象狼一樣”。為了使社會不在互相殘殺中被消滅,于是就訂立“契約”,把自己的權力轉讓給一個“第三者”的個人或會議,由他來治理,這就產生了國家。人民一旦把權力交出就不能收回,不能反對。霍布斯的社會契約論反映了他擁護君主專制制度的政治立場。
在自然觀上,霍布斯明確指出,哲學的唯一對象是物體,物體是不依賴于人的思想而客觀存在的、占有空間的、物質的東西,物體的根本屬性是廣延性。他由此出發,論證世界的物質統一性,主張世界上只有有形的物質實體,而不存在宗教神學所宣揚的“無形體的實體”。他認為因果性是物體產生和變化的根據,哲學的方法就是要由因釋果和由果尋因。但是他不但機械地劃分因果關系,認為原因是動作者,結果只是被動者,而且把因果性與必然性混同起來,主張有因果關系的,都是必然的,偶然性只是人們尚未知道它的原因。他還認為,運動只是某些物體的偶性,而不是一切物體的特性;運動就是失掉一個位置,獲得另一位置的機械運動。在他看來,世界是一部巨大機器,人體不過是情妙的小機器,心臟不過是發條,神經不過是游絲,關節不過是齒輪。
在認論上,他繼承了培根的經驗論,反對笛卡兒的天賦觀念論,主張一切知識都從感覺中獲得,而感覺是外界事物作用于感官的產物。他還指出感覺只是對個別事實的知識,而理論思維則揭示事實之間的依存關系和因果關系。但是他認為感覺只是區別事物的符號,概念只是一個名詞,而且他夸大理性貶低感性,把理性思維歸結為感覺觀念的數量加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