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保險代理人代理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保險代理人代理合同篇一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關系為保險代理合同關系,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系。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代理地域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市(地區、州、盟)_______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代理業務范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為限于: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并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咨詢;
5.甲方書面委托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核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為,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范圍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為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賬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為次月___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核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為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核保、核賠權;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了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第十條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為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并辦理年度檢驗;
(五)為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為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為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范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并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為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托事項。
第十二條乙方的義務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保險代理人代理合同篇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的規定》及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乎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為_________工種。具體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___。
三、生產(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標準,提供勞動保護設施,按照同工種城鎮合同制工人標準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乙方離開企業時,應將勞動保護用品歸還甲方,或由甲方作價賣給乙方。
四、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廠規廠紀,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五、工作時間及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如雙方和工會同意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加班給予報酬,加班費每小時_________元。
2.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____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定級。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
3.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外,乙方享受的獎金、補貼、津貼與本單位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具體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的節假日、婚喪假、探親假、女職工產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個月的停工醫療期。此期間的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合同的,甲方發給相當于本人基本工資三至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甲方發給喪葬費_________元,一次性供養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每月發給_________元,直至乙方死亡;
(2)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乙方原工資的70%發給,直至乙方死亡;
(3)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一次性發給_________元。
5.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按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_________元。
6.甲方按規定的時間和標準為乙方交納退休養老金。如乙方回鄉時未到退休年齡,甲方將養老保險金以回鄉補助金的形式一次發給乙方。如乙方轉為城鎮合同制工人,甲方將這筆款項轉入養老保險金專戶。
保險代理人代理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總則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傭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雇主與雇員關系。
第二條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范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后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后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后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為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并且經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于簽收保險單后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后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為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為客戶提供收費、送單、咨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擔保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為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并造成嚴重后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核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為。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周歲。
3.乙方成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臺賬和記錄(客戶記錄、資料)的復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后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與代理業務相關的規定,甲方有權變更授權范圍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一)《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為準則》作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應在從事代理業務時始終予以遵守。
(二)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對外不作為任何身份證明。
(五)如果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曾訂立相關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為準則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個人代理人(以下簡稱代理人)應遵守以下行為準則:
一、在業務活動中,必須儀表整潔,禮貌待人,態度熱情,不得有與客戶爭吵等過激行為。
二、拜訪客戶應事前約定適合的時間、地點,事前未約定的拜訪應選擇客戶適合的時間。
三、與準保戶接觸時,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動出示《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嚴格遵守誠信原則,將客戶應該知道的本公司業務情況和保險條款的內容及其含義如實告知客戶,將本公司應該知道的客戶的情況如實報告本公司。
五、在與準客戶討論保單時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給代理人的展業宣傳材料,且必須使用完整的說明材料,不得增加內容,或只選擇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條款或展業材料以及未經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傳說明材料。
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經本公司批準的銷售建議書和有關的數字。
七、對保險條款的解釋,應盡可能地保證準保戶理解他應承擔的責任以及在什么情況下他有權獲得保單利益。
八、對于長期壽險應主要宣傳其保障功能,不得將其預定利率與銀行儲蓄利率直接比較。
九、對利差返還性險種,不得預測利差返還收益。對保險利益的描述應特別強調未來利益的不確定性。在舉例說明利差返還的性質時,應當清楚地表明,這種舉例僅僅是為了說明保單的特征,所描述的利益是基于對未來利率的假設,因此不是保證可以獲得的。
十、在與其他類型的保險或投資比較時,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識和能力,闡明每種保險或投資的特點。
十一、盡可能地使所建議的險種符合準客戶的需求,并且不超過準客戶的負擔能力。
十二、只對那些自己有能力處理的事情提出建議,如有必要可尋求或介紹其他專家的意見。
十三、不得對任何保險公司及其產品或任何其他保險中介人做出不正確的或誤導性的陳述。
十四、除非現有保單明顯不符合準客戶的需要,不得試圖促使準客戶取消任何現有保單,并應準確完整地說明、比較現有保單的險種與所推薦的險種。
十五、在完成建議書或投保單或其他任何材料時
1.避免影響準保戶,并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聲明都是他的責任。
2.必須提醒準客戶注意投保單上的有關聲明,并向準客戶講明欺詐、不告知和告知不實的后果。
十六、特別強調保單的長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后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險費回扣或傭金回扣或以保單規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誘使客戶投保。亦不可為達到誘使某公司的客戶轉保、失效、喪失權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錯誤的陳述或不夠完整準確的比較,以及試圖誘使其他本公司的業務人員不對保單進行服務。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以外的任何額外費用。
十九、在任何時候不得以個人名義收取保險費;收到保險費后要按規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將收取的保險費存入個人賬戶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戶墊交保險費。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單證、文件、資料。收到投保單后應立即轉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戶在投保單及其他應由客戶簽字的單證或文件上簽字;未經客戶本人書面授權,不得讓第三者代客戶簽字。
二十三、除非代理合同有明確規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擔責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譽做擔保。
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簽發保單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擔責任。沒有本公司的授權,不得對本公司簽發保險單或保險單附件做出保證。
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懷疑投保人的職業或健康狀況發生變化或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代理人不得將本公司簽發的保險單、批單等遞送給投保人或其他人。
二十六、不得與客戶串通安排他人頂替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體檢。
二十七、除進行正常代理活動外,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及以后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實務處理和客戶的信息。從事正常的代理活動時,也應努力杜絕向準客戶之外的人透露此類信息。
二十八、未經本公司許可,代理人不得將自己的業務轉讓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轉讓的業務。
二十九、代理人無權向他人表示其有權接受損失通知書、協議理賠條件、支付任何損失賠償或承擔本公司部分賠付的節余部分。
三十一、不得兼職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不得為其他保險公司或營業單位推銷保險。
三十二、未經本公司書面認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傳播媒體上做有關本公司的廣告,不得簽署散發有關本公司或其他保險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體致函反映有關本公司或其他保險公司的情況,也不得印制、簽署和散發帶有本公司名稱或圖標的文件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經授權的行為或聲明致使本公司承擔法律訴訟時,代理人個人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包括訴訟費用在內的全部費用和賠償金。
三十三、必須使用公司統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變更有關職級、職稱等內容。
保險代理人代理合同篇四
委托方: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
受托方:___________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
甲、乙雙方根據《^v^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總則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理甲方辦理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合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指代理業務的傭金、手續費,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的員工之間有雇主和雇員關系。
2.乙方只為甲方代理人身保險業務,不得為甲方以外的保險公司代理人身保險業務。
第二條代理范圍
(一)業務范圍
1.乙方代理推銷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具體險種見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產品的首期暫收保險費;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的續期保險費;
4.甲方以書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項。
(二)地域范圍___________行政區域內。
第三條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個月雙方需就合同的續簽或終止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合同到期日前未達成書面續簽協議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條代理費用
1.代理費用按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如有調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也作相應調整。
2.甲方以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保險代理人代理合同篇五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根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v^中央組織部、人事部“人發[]118號”文件)和《安徽省人事代理辦法(試行)》(安徽省人事廳“皖人發[]76號”文件)以及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現就甲方為乙方代理人事檔案,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理其人事檔案,甲方負責為乙方接轉和代管人事檔案。乙方需協助甲方,將本人檔案由原管理檔案單位按規定的程序和手續轉至甲方,人事檔案轉入時檔案材料不完整、轉檔手續不全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經審核,乙方人事檔案尚需及時補充以下材料:
三、乙方在代理期間,應及時將需要歸檔材料交由甲方,歸入本人檔案。乙方提供的檔案材料必須真實,如不提供檔案材料或提供的`檔案材料不真實,造成不良后果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按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乙方按規定向甲方繳納人事檔案管理費每年元。超過一年不繳代理費的按所欠金額每日加收的滯納金。
五、乙方需要提供戶籍、社會保險、職稱考評等相關社會化服務的,甲方在政策許可范圍內,可為乙方提供相關服務,收費按省物價局核定的項目和標準執行。
六、乙方超過一年以上不繳納人事檔案管理費的,甲方有權中止有關代理服務,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與所在的工作單位發生聘用(勞動)合同糾紛,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甲方不負責解決乙方工作期間、失業期間以及退休后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一切勞保福利問題。
八、乙方因就業、升學等原因,需要將人事檔案轉出甲方的,需有能接管檔案的單位發函至甲方,始可申請轉出人事檔案。人事檔案轉出后,本合同終止。
九、本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十、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應妥善保管,辦理相關人事代理服務時需出示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人代理合同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分機: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項目
保險代理人代理合同篇七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單位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_________原因申請辭職,與本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經本單位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經融洽和氣的辦理了交接手續,解除手續。雙方不再有任何責任、義務關系。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排他協議,遵從擇業自由,及日起,同意他(她)選擇任何職業,在任何地點工作,包括在本行業和相關行業,從事同類工作或相關工作,沒有任何異議。
特此證明!
單位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法人簽字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代理人代理合同篇八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委托江蘇當代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擔任與案第審人的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到人民法院參加訴訟。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地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要保守甲方的生活隱私或商業秘密。并按照法院規定的時間出庭應訴。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堅持顯然違法的要求時,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停止履行合同,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要求撤銷委托,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代理權限:陳述案情、進行辯論、撤回起訴、變更、放棄部份請求、作出和解承諾以及。(不委托代理的項目應該劃除)。
六、參照律師收費有關規定,并經雙方自愿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下述第種代理方式向乙方繳納律師費及辦案雜費。
(一)本案采用一般代理。甲方向乙方繳納律師費人民幣元,辦案雜費人民幣元。甲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后,即時付清上述費用。如甲方不能按約定交付律師費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
(二)本案采用風險代理。雙方約定如下: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須再行協議。
八、其它約定: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后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期限至本案審終結(包括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